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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原则的概念及意义
教学原则是根据教育教学目的,反映教学规律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学原则的概念首先表明了教学原则的合目的性。教学活动永远是按照一定的教育教学目的进行的,教学原则要能够指导教学工作,必须与国家所规定的教育教学目的一致,必须是有利于这些目的实现的。
同时,教学原则的概念还表明了教学原则的合规律性。教学规律是客观存在于教学活动中的,需要通过人们的认识才能获得,而人们在认识规律时,并不总是能够得到与之相符的结果,由人们提出的教学原则既可能是符合规律的,也可能是不符合规律甚至完全与规律相悖的。只有那些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确实能给予教学工作正确指导的原则,才可能是真正反映了教学规律的。历史上的教育家提出了无数的教学原则,而真正能够保留下来的只是极少数。
一般地说,教学活动越是能够符合教学原则,教学活动就越是容易成功;反之,教学活动越是脱离教学原则的要求,教学活动就越是可能失败。但由于教学活动是在不断发展的,并且教学模式多种多样,不同的教学模式需要不同的教学原则与之相适应,因而教学原则也处在不断变化与发展之中。
二、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体系
目前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体系,是在苏联凯洛夫教育学的教学原则体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其内容已由我国教学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结合我国的教学实践有所发展,并补充了一些新的原则。特别应当指出,这一原则体系是针对师生系统地传授和学习书本知识的教学模式。如果教学采用教师辅导学生从活动中自己学习的模式(例如活动课程),则这一原则体系并不适用。
(一)直观性原则
指根据教学活动的需要,让学生直接感知学习对象。这一原则是针对教学中词、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相互脱离的矛盾而提出的。
如前所述,教学活动的特点之一在于它是一种间接认识,学生在教学中是以学习前人经验即书本知识为主的。这些书本知识的真理性固然毋庸置疑,但它们与学生的生活和他们自己的个人经验存在相当的差距,有些甚至是完全陌生的。而人的认识总是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具体过渡到抽象,完全没有感性认识和具体形象做基础和支撑,是不可能真正掌握纯粹理论知识的。由于书本知识与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距离,学生们在学习和理解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直观性原则的意义在于克服这些困难和障碍,通过提供给学生直接经验或利用学生已有的经验,帮助他们掌握原本生疏难解的理论知识。
一般地说,直观的具体手段有以下三种。
1.实物直观。实物直观是通过实物进行的,直接将对象呈现在学生面前,在学习儿童生活中比较生疏的内容时,实物直观能够最为真实有效和充分地为学生提供理解、掌握所必需的感性经验。
2.模像直观。模像直观是运用各种手段对实物的模拟,包括图片、图表、模型、幻灯、录音、录像、电影、电视等。实物直观虽然具有真实有效的特点,但往往由于受到实际条件的限制而无法使用;模像直观则能够有效地弥补实物直观的缺憾,特别是现代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使得模像直观的范围更加广阔,大到宇宙天体,小到分子结构,都能够借助某种技术手段达到直观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