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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社会教育学:教师资格与教师进修
发布时间:2019-09-16 09:16:16   好学通网校
 

 

  一、教师资格

  (一)教师资格的含义

  凡志愿从事教师职业,经过权威机构审定,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条件或标准,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者,就可认定他具有“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审定制度的建立是教育和教师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的表现,也是教师地位和待遇提高、教师职业的社会竞争力增强的表现。为使教师具备应有的素质,保证教师质量,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手段确定教师资格审定制度,规定必须首先取得教师资格方能担任教师工作。

  关于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及审定程序,各国的规定很不一致。基本要求是具备从事教育工作的思想品德,达到规定的学历,并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经过考核与考试由国家审定的学校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发放教育资格证书。例如,日本1947年就颁布了《教师许可证法》,规定教师必须学完指定学科,取得应有学历,经考试合格,由地方教育委员会颁发教师许可证,方能任职。

  我国教师资格的审定制度正处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取得教师资格。”《教师法》第11条具体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标准,它将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逐步提高。《教师法》第13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二)教师资格的种类

  各国对教师资格种类的规定,一般按教师岗位加以分类。如日本教师证书分五类:幼儿园教师证书,小学教师证书,初中教师证书,高中教师证书,特殊学校教师证书。中小学各类教师证书又分设三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授予一级教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授予二级教师资格,短期大学毕业生授予三级教师资格。这种资格级制与学位相联系。

  日美欧各国教师资格种类和级别以学位和考试为基础。我国教师资格种类和级别以学历和评定为基础。

  我国小学教师资格分为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根据教师的政治思想、基本学历、胜任教育教学情况以及教育工作年限等,评定其任职资格。凡是不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都要经过文化专业考试取得教师合格证书,才能参加职称评定。

  (三)教师的聘任

  获得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只是任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一切获得资格证书的人都有工作岗位。例如日本志愿从事教师职业并获得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很多,他们为了谋取任教机会,还要参加由各县教育委员会举办的每年一度的教师录用考试,通过者可被任命为该县的试用教师。经过一年试用合格后,方可成为该地区的正式教师。